沈家本:清末法律改革第一任


文章出自:中华遗产 2009年第09期 作者: 姜涛 

标签: 历史拾遗   古迹探秘   

中国古代刑律中酷刑充斥,且以封建礼教为立法思想,轻视法理。清末,列强就以“中国法律野蛮、落后”为借口,无视中国主权实行“领事裁判权”。那么,是谁将中国法律推向近代化?我们来掀开清末的历史……
人命关天。因此清廷实行死刑监候案件由中央行政要员秋审制度,但这种制度存在诸多弊病。图为清末 法律改革家沈家本对秋审制度提出修改建议的手稿。摄影/余荣培

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杨乃武与小白菜案,由于曾被搬上银幕而广为人知:余杭知县刘锡彤挟私报复,污指余杭举人杨乃武授意葛毕氏(小白菜)谋害其夫葛品连一案,经余杭县、杭州府、浙江省层层审理,二人屡次屈打成招又屡次翻供。由于地方办案人员官官相护,欺罔朝廷,遂激起杭州士人联名上告,希望由刑部重审。但是刑部以不过问地方案件为借口,不愿接管这个烫手案件,直到一份《钦差查办事件》的奏折被呈递到两宫皇太后手上,慈禧太后见此案疑点重重,下谕“将此案交刑部彻底根究,提京审问”,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才终于真相大白。那么,这一份起到重要作用的奏折是谁写的呢?乃是时为刑部候补郎中、后被称为“中国近代法律改革第一人”的沈家本。

认识沈家本

书写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奏折,只是沈家本早年在刑部仔细研读案宗之作。后来他外放地方官员,直接审理了一系列案件,才真正展示了他的不凡。

责任编辑 / 康晶  图片编辑 / 余荣培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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