燃放烟花爆竹
法令无法消除的民俗


文章出自:中国国家地理 2011年第02期 作者: 宋燧文 

标签: 文化地理   

在用法令禁止了城市的鞭炮声之后,数百个中国城市在其后的若干个春节里是缺少精气神的。如今,随着政府用“限放”的方式半推半就地为燃放活动放行,人们似乎重新找回了传统祈福活动的乐趣。
这张图是豫东著名的民俗活动“打铁花”的场景。那些事先熔化的铁汁被艺人用新鲜柳树枝做成的特殊“花棒”舀起,随后通过另一根木棒击打,冲向半空,遇到柳枝做成的“花棚”后迸散开来,形成流星和瀑布一样的美景。铁水飞溅的火花又点燃了“花棚”上的烟花爆竹,各种绚丽的颜色交织在一起,场面蔚为壮观。

烟花爆竹是人们最熟悉的,也是最传统的祈福仪式,千余年来一直陪伴在人们的生活中,成为不可或缺的文化符号。它跟春联、年画、秧歌、饺子、汤圆一样,成为记忆里最生动的生活场景和温暖细节。烟花爆竹记载着一个民族的传统民俗文化,它随着传统节日延续至今,跟中国人重亲情、好热闹的心理一样,有着根深蒂固的传承意识。但是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活动,却从上世纪90年代起遭遇冰山,1992年6月1日,广州首开“禁放”先河,出台了《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》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州主要区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。1993年12月1日,北京也开始实施“禁放”,此后,以鞭炮容易伤人、引发火灾以及破坏城市环境为由,一场“禁放”高潮席卷中国各大中城市,280多个城市陆续实施“禁放”。在此后的十多年里,中国城市的春节在缺少鞭炮的喧闹里成为无声的节日。

用立法对抗民俗的做法是拙笨的

城市实施的烟花爆竹禁放,基本上都是经过征求代表意见并且由地方立法的形式批准的,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,却普遍面临着尴尬。自实施禁放的时候起,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就一直未断。围绕着“禁”与“放”,主张燃放的民间情绪始终激情涌动,并与地方法规形成执著的博弈态势。禁放烟花爆竹之后的前一两年,被禁放的城市大都比较平静。但是,到第三年就有些人偷偷摸摸出来放了,有的是半夜三更放,有的是抢在黎明前放,由郊区扩展到市区,再由周边扩展到市中心,胆量大的人竟当众在大街上放,行人不但不制止,反而驻足观看、鼓掌欢呼,连有些执法人员都对这种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。

责任编辑 / 王杰  图片编辑 / 孙毅博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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