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的家事.格局空间
文章出自:中华遗产 2013年第11期
说“乡里”
按照《周礼》的记载,至迟在西周时,我国已经产生了以“家”为单位的居民组织。王侯的城邑及四郊称为“国”,国分为若干乡,乡之下细分为州、党、族、闾、比。四郊以外的地区称为“野”,分为若干遂,遂之下细分为邻、里、酂、鄙、县。这些行政组织皆由“家”组成。
浙江象牙山石浦古镇的老街,始建于明代。街道两旁房屋鳞次栉比,当年这个渔业小镇的繁华,依稀可见。明代时,城市的构建已由封闭的里坊制转为完全开放的街巷制,家族聚居的形式已经不再受政治因素的制约,而更多地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。
摄影/章才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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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 / 余荣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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